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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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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教育部批准西北大学立项建设“陕北能源先进化工利用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坚持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建设方向,以“开发能源化工领域的新工艺和新技术,促进行业的相关科技水平的提高”为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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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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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与方案

“中心”依托西北大学,位于西北大学太白校区内,是相对独立的科研开发机构。

项目建设的内容主要是:(1)建立能源化工科研基地、工程化推广和应用基地。瞄准能源化工学科前沿,探索解决能源化工科学领域关键问题的途径。致力于自主创新,使科学研究在相关领域具有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能力,催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项目的实施。中心以“开发能源化工领域的新工艺和加工技术,提高行业的整体科技水平”为核心目标,围绕企业和市场需求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引领企业提高生产水平和创新能力,坚持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建设方向,完成一批与陕北能源的高效化工转化和利用密切相关的重大研究项目和产业化项目,提高能源化工行业的整体科技水平,推动我省及我国能源化工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2)建立一支以在国内外具有学术影响的学科带头人为领军人物,在能源化工不同方向有专长的优秀科研人员为主体的科研创新团队,并建成国内一流的能源化工高级人才培养基地。(3)致力于在我校形成化工、石油地质、化学、生物技术、环境工程等多学科、交叉学科间具有综合优势的煤化工、石油天然气化工和生物质资源有效利用方面的科研与开发协作,把我校能源化工学科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学科,依托能源化工学科申报国家重点学科。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国内外相比,其特色在于:(1)产、学、研联合突出,建设内容贯穿应用基础研究、工程化研究、工业化推广与生产;(2)紧密结合陕西省乃至西部地区能源特色,面向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3)研究内容既全面,又有重点。项目涉及能源化工新技术、能源转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以及相关的新材料开发,其中以煤化工及其相关领域为研究开发的重点。

“中心”人员编制46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共3人,办公室主任1人,主任办公室2人,技术、产品开发部10人,工程技术开发部11人,市场营销部5人,技术人才培训部4人和综合服务部6人共五个部门,配备有专职设备管理人员1人,楼房安全管理人员2人。

“中心”内部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由固定人员、兼职人员和客座人员三类人员构成。固定人员主要由西北大学和联合共建单位的教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组成,由“中心”主任根据需要进行聘任。“中心”按需设岗,按岗聘任,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积极聘请承担国家、企业重大科研项目的人员进入“中心”工作。兼职人员由“中心”根据学科、项目需求在校内外聘任,与“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待遇由“中心”自筹解决;客座人员由“中心”或学校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作为“中心”顾问或客座教授,或不定期引进客座研究人员,以增强协作攻关力度和研究深度。

“中心”由依托单位和联合共建单位组成本工程研究中心的组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程中心的组建实施,并根据组建需要,与联合单位协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建设期间,组建领导小组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检查工程中心的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组建经费的使用情况,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解决组建及运行期间存在的相关问题,做好验收和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心”设有理事会和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心”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理事会是工程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各种重大事项,对中心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工程中心的运行和管理,协调解决工程中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聘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和技术委员会主任,组织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验收和评估。理事会主任由西北大学推荐,理事会聘任,报教育部备案。理事会主任由依托单位或联合共建单位负责科研业务的领导担任,理事主要由依托单位和联合共建单位及其它产业界、科技界的领导、技术专家与管理人员组成。理事长和理事的任期原则上为五年。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中心”主任要在会议上向技术委员会委员作“中心”的工作报告。

科学技术委员会是“中心”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指导机构,对“中心”的发展目标、发展方向、主要任务及科研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指导,并提供决策支持。“中心”的发展战略计划、重大研究开发计划等要由“中心”技术委员会决定。科学技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中心”主任要在会议上向技术委员会委员作“中心”的工作报告。科学技术委员会由省内外的优秀专家组成,人数不超过12人,其中依托单位的委员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由理事会聘任,其任职条件为:能在一线工作的国内知名专家,学术造诣和业务水平高,年龄不超过70岁。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层由主任一名,副主任3名,办公室主任1名组成,主要对“中心”日常运行、管理、科研、开发、对外开放合作、发展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的负责。主任由依托单位推荐,经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后聘任;副主任由依托单位和联合共建单位人员出任,其人选由主任提议,报理事会批准。“中心”主任的任职条件是:本领域国内外知名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原则上任期为五年,一般每年在“中心”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中心”的主任及副主任均为兼职。

“中心”将下设技术、产品开发部、工程技术开发部、市场营销部、技术人才培训部和综合服务部共五个部门,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新产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开发与研制等与研究开发相关的日常工作的管理;工程技术开发部负责中心的小试研究成果和其它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的小试研究成果在中心的中试放大、工业化项目的工艺设计与工程设计、现场的施工及开车;市场营销部负责中心中试装置生产的批量产品的销售、技术推广与转让、工程设计服务等工作;技术人才培训部负责省内外能源化工及其相关技术领域科技人员及技术工人的培训服务工作;综合服务部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经费预算/核算、对外联络及后勤保障等中心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综合服务部由中心办公室主任负责。

2.技术设备、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

“中心”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面向国家和地方的重大经济需求,绿色、高效化工利用陕北能源资源,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如前所述,“中心”拥有的大中型技术设备是实现上述目的重要手段,而采用的相应的工程方案是实现上述目的重要途径。“中心”的工程方案涵盖陕北能源——煤、石油、天然气、生物质的绿色、高效化工利用,“中心”的技术设备是顺利实施工程方案的保证。

3.建设周期与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即2009.1-2010.12。项目建设按计划分年度进行。

(1)2009.1-2009.12:建立、健全适应中心发展的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组织机构;建设和改造研究开发、工程化用房和中试基地;安装调试实验仪器设备与中试装置;完善公用工程设施;根据“中心”的研究开发规划,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2)2010.1-2010.12:进一步开展煤、石油、天然气以及生物质能的高效、绿色化工转化利用,加强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迎接教育部对“工程研究中心”的验收。




版权所有:陕北能源先进化工利用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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